自上星期的京苑飯局,基督徒在宴會時應否飲酒這問題一直在腦中打轉。福音派基督徒相信得救不靠守戒命,所以沒有禁酒這回事。而在猶太文化中,婚宴中的酒預表著快樂,主耶穌行的第一個神蹟也實實在在地將水變成上好的酒,再加上主最後晚餐中預表基督的血的杯,很大可能是紅酒(因當時沒有雪櫃和防腐劑)。若主耶穌也喝酒,我們從何說起基督徒不應喝酒呢?
再從另一層面去想,酒是神的創造,本身非但沒有罪惡或不潔,更是美好的。首先酒有藥用價值,正如提摩太「胃口不清、屢次患病」,保羅就建議他「再不要照常喝水、可以稍微用點酒」,古時的水不乾淨,在水中加些酒有消毒作用,而今日最常見的例子應該是咳藥水中的酒。而葡萄酒(尤其紅酒)中豐富的白藜蘆醇(Resveratrol)更是保健極品,可以中和自由基,有抗氧化,保血管,防癌,防骨質疏鬆等等功效。
雖然酒有藥用和保健功能,但都有代替品,唯有酒與食物配合所帶來的味覺享受卻是無法替代。食西餐不配酒,就如食粟米片沒有奶,這當然是一個很街坊的比喻,其實食物和酒的配合是一門藝術。一些「傳統知慧」如食羊肉配 Bordeaux,蠔配Chablis,三文魚配 Pinot Noir,燒魚配Vinho Verde,燒雞配 Beaujolais,燒牛肉配 Barolo等等,基本上是飲食文化,所以較為講究一點,我們也可以把外國人用餐時飲的酒看成為中國人的醬汁,如雞可以配薑蔥油,醬油蒜粒,沙薑粉等等,而打邊爐時可以配的醬,更是千變萬化,樂趣無窮。
基督徒不應有一個錯覺,知道某兄姊喝酒就認定他/她不虔誠,同樣地,也不應認為某人滴酒不沾就是好基督徒,原則上好基督徒與否不能以行為去判斷,有信徒可以因愛主而喝酒,也有信徒可以因愛主而不喝酒,to be or not to be,順服聖靈的帶領才重要。再推廣一點,一個人是否好基督徒,這是神的事,外人不宜多口。
我個人極少飲酒,主因是世上有太多飢民,少飲一支Barolo就夠人家一年口糧,生活簡樸一點,不是更好嗎?不過喜慶時也有例外,但京苑飯局那晚我不喝,席間有人問我是否因為我信耶穌,好像有點怪我唔俾面,其實不是,只因要湊女,晚晚長夜,不喝為上。
No Comments »